最新修订!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(2022版)发布

2022-04-06 16:59


4月2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《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(2022版)》。为保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规范化、标准化、同质化,在专家研讨、专题论证、试点应用的基础上,对《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(2020版)》进行部分修订,形成最新操作手册。

2022版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,包含一级指标4个,二级指标14个,三级指标55个(定量50个,定性5个),新增指标1个(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占比)。


一、修订原则

(一)稳定性。延续《操作手册(2020 修订版)》中明确的 绩效考核范围、指标架构和顺序。指标名称、指标属性、计算公 式、指标来源和指标导向等内容基本不变。

(二)统一性。为规范数据采集,统一指标说明、指标意义 和相同数据的统计口径。

(三)准确性。确认有关指标定义、指标说明和指标意义中 涉及的数字、年份、内容、依据和脚注等,以最新政策文件和《国 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》为依据对其进行补充完善,保证权威 性和准确性。 (四)简洁性。修订文字表述,将需要阐明的概念以脚注形 式标注,使“指标说明”更直接清晰,便于使用者查找核对。


二、修订内容

(一)增设或修订延伸指标。一是在指标18-19原有内容 之上,增设对于基本药物处方使用品种数量占比的考核内容; 在指标21原有内容之上,增设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完成比例的考核内容;在指标45原有内容之上,增设感染性疾病科医师占比的考核内容。二是在指标 37 延伸指标基础上,剔除有关项后的医疗收入增幅。用于反映剔除散装中药饮片、小包装中药饮片、中药配方颗粒剂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、罕见病用药收入,长期处方产生的药品收入,以及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中谈判类药物收入后的医疗收入增幅情况,并将剔除项应用于 指标 38-41。


(二)补充及更新相关工作要求。将最新规范性文件作为指 标统计依据,如加入《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 (2021-2025 年)的通知》(国卫医发〔2021〕27 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 18 号)、《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医改发〔2021〕2 号)、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(2020 年版)的通知》(国卫医发〔2020〕26 号)、《2021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》等文件。涉及指标 1-3、8、10-13、17、20、22-24、28、31、33、37、42-43、46、48-49、53、55共 24 个指标。


(三)进一步明确指标内涵。根据医院在填报中提出的相关 问题,一是细化指标 42 的佐证资料清单;二是指标增 1中分母由“同期耗材总收入”修订为“同期卫生材料收入”,并与《医院执行<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>的补 充规定》保持一致。三是根据工作情况,进一步细化指标说明,涉及指标 10、12、17-21、28、30-31、33、36-42、45-46、49-50、增1共 23个;更新或增加指标脚注,涉及指标1、8、10-12、21、25-26、28、33-35、37、49 共14个;更新指标解释,涉及指标 21、50、52 共 3 个;更新指标来源,涉及指标 21、28、30、37- 41 共 8 个。


为使相关数据具有可比性,实施动态监测,针对各省医疗服 务价格调整、支付方式改革对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,需提供 说明材料。除特殊说明外,本次考核的定量指标数据在既往基础 上增加 2021 年度数据。各地应按照属地化原则加强数据质控, 提升数据质量,不断探索运用数据质量作为系数对指标结果进行调整的应用机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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